2018年9月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承认了区块链存证在互联网案例举证中所具有的法律效应,由此,区块链+合同存证的法律效力得到进一步确认。该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出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可信时间戳及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意味着电子固证存证技术在司法层面的应用迎来重要突破。原文如下: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结合质证情况,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并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等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安全、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和时间是否明确,表现内容是否清晰、客观、准确;

(三)电子数据的存储、保管介质是否明确,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当;

(四)电子数据提取和固定的主体、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

(五)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存在增加、删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

(六)电子数据是否可以通过特定形式得到验证。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出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详细网址: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16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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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在法律护航、区块链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区块链+合同存证将迎来更丰富的应用场景和更广阔的消费市场。

近年来,区块链+合同存证技术不仅受到官方认可,国内资本也对区块链+合同存证技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市场内融资讯息不断,众多优秀的区块链技术开发机构迎来高速发展时期。